济南当选全国文明城市,极大地激发了全市人民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我市制定了《济南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行动计划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思想和“为民、靠民、不扰民”的创建理念,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创建格局,推行“精准施策、精细作业”创建方法,建立“上下联动、全域创建”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当选全国文明城市为新起点,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文明城市建设品牌,确保我市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彰显后发优势,在省会和副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争创一流。
据了解,该行动计划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制定,并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其核心内容为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十大提升行动,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提升行动、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诚信建设提升行动、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文化建设提升工程、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窗口服务提升行动、文明出行提升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行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