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长生销售代理卷入12起贿案:涉豫皖闽粤四省,谁在收钱)
被查出造假疫苗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已经被立案调查。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已经是长春长生一年内被第二次发现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去年10月,原食药监总局抽样检验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该产品目前仍在停产中。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并整理裁判文书网上已公开的文件发现,在过去十多年中,不完全统计,长春长生及其母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长生生物)至少涉入了12起受(行)贿案(注:受贿和行贿主体相同只计算一次),案情多为该公司销售人员或者地方经销商向当地负责疫苗采购的相关人员提供好处费、推广费、回扣款,以获得疫苗的优先采购或更大的采购份额。
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这12起案件集中发生在安徽、河南、福建、广东四省,时间跨度从2001年至2017年,受贿人员大多为县市一级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有医院免疫门诊的负责人,属于典型的“蝇贪”,只有一起案件被告人为安徽省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另外,一些案件中常常一人受贿,多人分得好处。而行贿人则多为医药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12起案件中,直接牵涉长春长生工作人员的为4起。行贿方式主要为按疫苗的销量提供回扣和提成。
例如,在湛江市杨某受贿一案中,她在担任湛江某医院接种门诊负责人期间,曾按照7元/支的价格收受长春长生水痘疫苗代理商的好处。除了她本人之外,科室内还有6名护士从回扣款中获益。据杨某供述,她收到供应商业务员所送回扣款后,会将回扣费拿回科室7个人平均分配。
长春长生疫苗推广潜规则:72元的狂犬疫苗回扣20元 自2010年以来,长春长生销售人员已涉及多起向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负责人行贿的案件。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长春长生的司法裁定书中,10余起均是通过回扣的方式行贿,所涉及的疫苗则包括狂犬、水痘、乙肝、流感等多种;其中,72元/支的冻干狂犬病疫苗其回扣额高达20元/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