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款认购别墅两年开发商说合同无效 该案昨日一审开庭)
两年前,陈女士一次性掏了166万余元,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买了西沣路的紫杉庄园一套240平方米房屋。但如今,开发商以当时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她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该案昨日在莲湖区法院开庭。
对开发商主张的无效合同的说法,陈女士也不认同。她认为该合同没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是有效的。同时,开发商主张合同无效也不符合民事行为中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意图谋取不当利益”。
她说,6月8日,该合同房产项目已取得预售证,但取得预售证的时间及本案的启动时间完全由闻天公司掌握,而本案合同是可以进行效力补正的附生效条件合同,“从目前看完全可以继续履行、所附条件完全已经成就,不应根据原告的起诉时间决定合同效力,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据陈女士说,她签订合同时的售价是每平方米8000元,不完全测算,现在房价每平方米2.5万元,她认为这是开发商不愿履行合同的原因。
昨日庭审中,原告方代理律师提到,长安区房管局曾经对闻天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书,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证,要求开发商停止销售,并对无证销售的房屋进行清退。
被告代理律师指出,原告所说行政处罚时间是2016年8月9日,而此时也是陈女士签订认购合同的时间,开发商明知限令还是继续签订协议。另外,闻天公司曾向房管局解释不办预售证是因为没有资金交相关配套费,但是跟陈女士一样签认购协议付全款买房的有12户,完全有资金去交配套费,是故意拖延办理预售证。之后开发商去办预售证也没有申请这12套,房管局没有受理,要求所有房屋都一起办理,今年6月8日,全部134套一次性取得预售证。
对于为何不一起申请所有房屋的预售证,原告代理律师称,去办理预售证时,已提起诉讼,因为包括陈女士所购房屋在内的12套房屋属于涉案房屋,才没有一起申请。
该案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