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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新生女儿死亡生怨 砍碎医生颅骨致死获死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30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原标题:被告人陈建利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7月27日,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

(原标题:被告人陈建利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7月27日,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建利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陈建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陈建利之女在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以下简称莱钢医院)出生,产后第一天(20日)出现发烧症状,于21日转入莱钢医院儿科病房,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建利认为莱钢医院诊疗存在问题,并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遂对医院及其女儿在儿科时的主治医生李宝华(男,殁年35岁)产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时许,被告人陈建利驾驶摩托车赶往莱钢医院,途中购买单刃砍刀一把,放入随身携带的一绿色帆布包内。9时45分许,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因不满李宝华答复,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机,陈建利抽出帆布包内的砍刀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李宝华跑出门外,陈建利持刀紧紧追赶至医生办公室门口,又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两刀,进入医生办公室后又连续用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被陈建利持刀阻止,后其被赶到的出警人员控制。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利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公共场所公然持刀杀害无辜医生,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建利持刀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极大,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虽能坦白且当庭认罪,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应依法予以惩处,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山东莱芜医生遭患者家属砍死 两部委督办案件侦办

因为曾经“交代病情”,山东莱芜的儿科医生李宝华被患者家属“记住”,并因此致祸。10月3日上午,刚刚值完夜班的儿科医生李宝华被患者家属持刀砍伤,并于当天下午宣告不治身亡。当地公安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目前,警方已就此事成立专案组调查。另据国家卫计委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派出工作人员对李宝华医生的家属及莱钢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慰问,督办案件侦办工作。

山东莱芜暴力伤医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仅用1天依法批捕山东莱芜暴力伤医案犯罪嫌疑人陈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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